發(fā)布時間:2024-04-08 10:38 來源:師宗縣人民政府 作者:超級管理員 瀏覽次數(shù):1793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登記地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可由監(jiān)護人為其申請辦理、領取居民身份證。公民可在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戶政辦證大廳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公民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需交驗居民戶口簿;公民換領居民身份證,需交驗原居民身份證;公民補領居民身份證,需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社會保障卡、護照、機動車駕駛證等身份證件。省外申請異地換領、補領辦理居民身份證需要交驗云南省居住證或暫住登記證明。
公民辦理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可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常住戶口登記地縣級公安機關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辦結時限:綠色通道郵寄證件7個工作日內完成制發(fā);普通證件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發(fā);臨時居民身份證當日內完成制發(fā)。
是否收費:首次申領不收費;換領收取工本費20元/證,遺失補領、損壞換領收取工本費40元/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10元/證。
(丹鳳街道戶籍管理)
(大同街道戶籍管理)
(龍慶鄉(xiāng)戶籍管理)
(漾月街道戶籍管理)
(彩云鎮(zhèn)戶籍管理)
(五龍鄉(xiāng)戶籍管理)
(高良鄉(xiāng)戶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