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督索引號53032305033400000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預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第二部分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部門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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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財務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本級財力安排支出情況表
六、部門基本支出情況表
七、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經濟科目分類)
九、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十、縣本級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本次下達)
十一、縣本級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另文下達)
十二、省對下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十三、部門政府采購情況表
第三部分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部門預算重點領域財政項目文本公開(點擊下載)
附件3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城市綜合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制定并組織實施城市綜合管理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起草相關城市綜合管理的相關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擬定相關管理標準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縣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及對破壞基礎設施建設、園林綠化建設等城市建設成果行為進行執(zhí)法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依法確定,與城市綜合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tǒng)一管理的規(guī)劃執(zhí)法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間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負責全縣城市綜合管理政策、制度、標準的制定、宣傳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zhí)法人員的準入培訓和執(zhí)法業(yè)務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監(jiān)督和指導全縣城市綜合管理部門依法行政、文明執(zhí)法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zhí)法案件的行政復議工作。
(5)負責城市綜合管理跨區(qū)域或重大違法違規(guī)案件查處;建立城市綜合管理、公安交警、交通運政等多部門聯合執(zhí)法模式。
(6)負責對縣城建成區(qū)城市規(guī)劃執(zhí)法管理、市容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環(huán)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房地產業(yè)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執(zhí)法工作進行統(tǒng)一領導、組織協調、集中指揮調度、日常監(jiān)督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數字城管系統(tǒng)建設、運行工作和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的指揮調度和數據匯總、研判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城市綜合管理整治和專項整治。
(7)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國發(fā)〔2002〕17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實行綜合行政執(zhí)法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fā)〔2008〕141號)、《中共曲靖市委辦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師宗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曲辦字〔2019〕15號)、《中共曲靖市委辦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曲靖市城市綜合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的通知》(曲辦字〔2019〕98號)精神和《云南省曲靖城市綜合管理條例》及配套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行使縣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師宗分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縣農業(yè)農村局等部門在城市管理方面相對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權按省、市、縣政府批準的執(zhí)行。
(8)完成曲靖市城市綜合管理局、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師宗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有獨立編制機構1個,獨立核算機構1個,與上年相比無增減變動。本單位內設部門4個,分別是城市管理股、政策法規(guī)股、財務裝備股及辦公室。有在職在編人員30人,其中:行政人員4名,事業(yè)人員26名。與上年相比增加行政人員1名,原因是2019年3月縣機構改革的安排,我單位行政人員調出2名,調入3名,凈增1名行政人員,事業(yè)人員人數不變。單位有其他人員(城市協管員)121名,遺屬補助人員1名,與上年相比無增減變動。
(三)重點工作概述
(1)緊跟改革步伐,深化城市執(zhí)法體制改革;(2)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城管隊伍建設;(3)主動作為,持續(xù)開展創(chuàng)建整治工作;(4)強化力度,持續(xù)推進城區(qū)環(huán)衛(wèi)精細管理;(5)措施有力,嚴守控違高壓紅線;(6)加強精神引領,聚力黨風政風建設。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部門編制2020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供給單位1個;部分供給單位0個;特殊供給單位0個;自收自支單位0個。財政全供給單位中行政單位1個;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0個;非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0個。截至2019年11月統(tǒng)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30人,其中:行政編制 4人,事業(yè)編制26人。在職實有151人,其中:財政全供養(yǎng) 30人,財政部分供養(yǎng)121人,非財政供養(yǎng)0人。
離退休人員 0人,其中:離休 0人,退休 0人。
車輛編制0輛,實有車輛12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20年部門財務總收入1228.1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972.9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事業(yè)收入0萬元,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年結轉255.17萬元。
與上年959.61萬元對比增加13.37萬元,增幅0.73%,主要原因是因為上年預算時人員有29人,2020新調入1名行政人員,年初預算時人員有30人,所以增加部分是人員工資及相關經費的增加。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20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1228.15萬元,其中:本年收入 972.98萬元,上年結轉255.17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972.98萬元(本級財力972.98萬元,專項收入0萬元,執(zhí)法辦案補助0萬元,收費成本補償0萬元,財政專戶管理的收入0萬元,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成本補償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
與上年959.61萬元對比增加13.37萬元,增幅0.73%,主要原因是因為上年預算時人員有29人,2020新調入1名行政人員,年初預算時人員有30人,所以增加部分是人員工資及相關經費的增加。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20年部門預算總支出 972.98萬元。財政撥款安排支出 972.9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32.98萬元,與上年909.61萬元相比增加23.37萬元,主要原因是因為上年預算時人員有29人,2020新調入1名行政人員,年初預算時人員有30人,所以增加部分是人員經費的增加;項目支出40萬元,與上年50萬元相比減少10萬元,減幅1.08%,主要原因是城管工作經費的減少。
(一)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行政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支出-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 39.56萬元,用于在職職工的養(yǎng)老保險支出。
2、衛(wèi)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行政單位醫(yī)療 25.08萬元,用于在職職工的醫(yī)療保險支出。
3、衛(wèi)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其他行政事業(yè)單位醫(yī)療支出 0.48萬元,用于在職職工的生育保險支出。
4、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城鄉(xiāng)社區(qū)管理事務-城管執(zhí)法 40萬元,用于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日常支出。
5、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城鄉(xiāng)社區(qū)管理事務-其他城鄉(xiāng)社區(qū)管理事務支出 839.20萬元,用于在職職工、協管員及遺屬人員的人員經費及公務費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28.66萬元,用于在職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二)財政撥款安排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1、基本支出932.98萬元:
(1)工資福利支出915.40萬元(其中:基本工資支出100.67萬元,津貼補貼支出125.11萬元,獎金支出8.39萬元,績效工資支出79.25萬元,基本養(yǎng)老保險支出39.56萬元,基本醫(yī)療保險支出25.0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支出0.48萬元,住房公積金支出28.6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聘用人員工資508.20萬元)。
(2)商品和服務支16.63萬元(其中:辦公經費4.70萬元,水費0.50萬元,電費2.00萬元,郵電費1.00萬元,培訓費1.51萬元,公務接待費0.80萬元,福利費2.52萬元,其他交通費3.60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95萬元(其中:生活補助0.95萬元)。
2、項目支出40萬元:
(1)商品和服務支40萬元(其中:辦公經費10.00萬元,勞務費5.00萬元,委托業(yè)務費5.00萬元,其他交通費15.00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5.00萬元)。
五、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列入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情況
部門列入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為:金額0萬元。
(二)與中央配套事項
無。
(三)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無。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guī)定,編制了政府采購預算,共涉及采購項目2個(11輛執(zhí)勤車保險費、5臺辦公用臺式計算機采購),采購預算資金6.00萬元(11輛執(zhí)勤車保險費3.00萬元、5臺辦公用臺式計算機3.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3萬元。
七、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合計2.02萬元,較上年5萬元減少2.98萬元,下降59.6%,具體變動情況如下:
(一)因公出國(境)費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國(境)費預算為0萬元,與上年一致,共計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因公出國(境)0人次。
(二)公務接待費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公務接待費預算為2.02萬元,較上年5萬元減少2.98萬元,下降59.6%,國內公務接待批次為63次,共計接待438人次。
減少原因主要是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guī)定相關文件精神。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為0萬元,與上年一致。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與上年一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一致。共計購置公務用車0輛,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輛。
八、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無。
九、其他公開信息
(一)專業(yè)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 事業(yè)單位專戶資金收入: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3.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4.經營收入: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yè)收入(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事業(yè)單位在當年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預算單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預算未執(zhí)行完畢,需結轉本年度繼續(xù)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虧損結余資金。
8.結余分配:事業(yè)單位按照國家規(guī)定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yè)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9.結轉下年: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zhí)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xù)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
10.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fā)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2.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縣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13.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4.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
15.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經費,即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
(二)機關運行經費安排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師宗縣城市綜合管理局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6.63萬元,與上年14.46萬元對比增加2.17萬元,主要原因是因為上年我單位預算時有人員29名(行政3人,事業(yè)26人),而本年預算時有人員30名(行政4人,事業(yè)26人),增加的部分是行政人員的公務交通補貼及提取的相關費用。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鑒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需在完成2019年決算編制后才能統(tǒng)計匯總相關數據,因此,將在公開2019年度部門決算時一并公開部門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監(jiān)督索引號53032305033400111